1.自113年2月起教育部實施「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方案」(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3.5萬元/年),即自112學年第2學期開始,私立大學將直接於註冊繳費單上扣減學雜費1.75萬元/學期。

2.惟上開「定額減免」與「生活津貼--子女教育補助」(私立大學補助35800元/學期)僅能「擇一申請」,建議家中如有就讀私立大學之子女,如有收到學校註冊繳費單已有定額減免金額,請不要繳費,並立即洽詢就讀學校申請更改全額繳費,否則將不能申請112學年度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。

3.檢附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簡報一份。若有問題請洽人事室